|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及其功能包括:
1.市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与市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2.市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财政资金或其他专户存储资金的收缴和拨付活动,并与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3.市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资金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4.市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财政资金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5.经市政府批准或授权,由市财政部门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在管理上有特殊要求的财政资金。
上述账户是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组成部分,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征收机关、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应对其资金活动的相关会计核算保持一致性,并定期相互核对账务,逐步实现由国库单一账户核算所有财政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通过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处理日常支付和清算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