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财税网站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在嘉兴海盐举行了2009年中央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审查会,杭州市财政局基建处代表杭州地区参加了本次会议,杭州市申报项目全部通过审查。 根据财政部规定,结合我省实际,2009年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同时兼顾污泥处置、垃圾处置、污染源搬迁、苕溪清水入湖项目和太嘉河引水工程项目。 鉴于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管理与COD(化学需氧量)削减任务量和绩效考核相挂钩,因此本次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重点安排用于已落实项目配套资金、能在2009年底基本建成投产的在建项目或已完成前期工作(已经立项审批)的新开工项目,以切实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及早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杭州市按照《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739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在确保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内容的合理性、项目实施的可能性的基础上,杭州市共申报2009年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项目7个,共申请中央补助资金687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