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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税务登记
2008-01-10   阅读人数:1636 人次
[ 主题词: 颁布单位: 颁布日期:]
  办理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登记科
办理时间
每个工作日即时受理
办理地点
杭州市清江路188号(原清江花园宾馆)直属分局联合办证大厅
资料提供
1、《税务登记表》(3份);
2、工商部门登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4、首席代表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5、承包工程建筑提供许可证和提供劳动服务合同复印件(2份);
6、自有房提供房产证、租用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1份)。
7、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8、《土地证》原件、复印件(1份)。
9、《车船行驶证》原件、复印件(1份)。
业务流程
纳税人提交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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