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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9年第二期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
2009-12-13   阅读人数:1053 人次
[ 主题词: 颁布单位: 颁布日期:]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各中介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推进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准入的管理,拟定于近期举办一次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业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拟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相关单位从业人员
  2、已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相关单位中尚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及业务流程
  2、政府采购的评审方法选择及评审标准设定
  3、政府采购实务操作与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09年12月16日报到,17、18日两天培训,19日上午考试。
  2、培训地点:绍兴市委党校学苑宾馆(绍兴市会稽山旅游度假区阳明路8号)。
  联系人:房晓锋
  电话:0575-88129129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自学和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培训结束后采取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核发培训合格证书,请各培训人员在参训前按照考试范围进行自学,自学范围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
  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
  5、《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
  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31号令)
  7、《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
  8、《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浙财采监字〔2007〕2号)
  9、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0号)
  10、其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文件及授课内容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通知发出后即接受报名,请各单位将培训报名表(见附件)填好后,于2009年12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xdgps@sohu.com,我处收到后会于次日回复。本次培训不接受电话及传真报名。
  省财政厅采监处联系人:张嫣、张旭东;联系电话:87059685、87057615。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参训人员请携带2寸近照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在报到时由单位统一交至会务组。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班报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参训人数
 
联系人
 
手机
 
电话(传真)
 
 
参加培训、考试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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